光武帝在位三十三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和发展经济,实现了“光武中兴”。在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对功臣赐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政。排斥三公,加重原在皇帝左右掌管文书的尚书之权,全国政务经尚书台总揽于皇帝,在地方上废除掌握军队的都尉,遣散地方军队,废除更役制度,简政减吏,裁并400多县。
1.中央集权
刘秀以优待功臣贵戚为名,赐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禄,而摘除其军政大权。刘秀鉴于西汉前期三公权重,权柄下移,虽设三公之位,而把一切行政大权归之于设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挥的尚书台。
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尚书仆射一人,六曹尚书各一人,秩皆为六百石,分掌各项政务。以下设有丞、郎、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书台直接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从此,“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公)府”;“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但是到了东汉后期,有权势的大臣多加“录尚书事”的职衔,从而权柄再度下移,尚书台又蜕变为权臣专政的工具。
2.整顿吏治
刘秀鉴于西汉后期吏治败坏、官僚奢侈腐化的积弊,即位以后,注意整顿吏治,躬行节俭,奖励廉洁,选拔贤能以为地方官吏;并对地方官吏严格要求,赏罚从严。因而经过整顿之后,官场风气为之一变。故有“内外匪懈,百姓宽息”之誉。
刘秀对吏治的要求以严苛著称,史载当时“天子勤吏治,俗颇苛刻”“光武承王莽之余,颇以严猛为政”。这也导致了一些高官以微罪或无罪而受严惩,例如大司徒伏湛因为没有报告河南尹和司隶校尉在高庙争执而被罢官;大司徒韩歆因为多次直言进谏而被罢官,终至受责自杀;大司徒戴涉因所举荐的太仓令犯罪而死于狱中;大司空宋弘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弹劾上党太守而被罢官;大司空朱浮因“卖弄国恩”而被罢官,等等。这种过于严苛的做法也受到了一些批评。
3.精简地方
建武六年(30年)光武帝下诏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合并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于是“条奏并有四百余县,吏职省减,十置其一”。同时,废除西汉时的地方兵制,撤销内地各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之职,也取消了郡内每年征兵训练时的都试,地方防务改由招募而来的职业军队担任。但是,到了东汉后期,州牧刺史逐渐权重,兼有军政财大权,地方兵力又逐渐兴起。
4.善待功臣
刘秀善待功臣,分封三百六十多位功臣为列侯,给予他们尊崇的地位,只解其兵权。并且招揽大批文吏入朝。刘秀于建武六年(30年)让功臣列侯回到自己的封地。当时刘秀对三公要求严格,如果功臣们在朝担任官职的话难免犯错,这样会失去爵位和土地,刘秀为了保全他们的爵位的土地才让他们回到封地,远离朝廷。
光武帝以优待功臣贵戚为名,赐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禄,而摘除其军政大权。光武鉴于西汉前期三公权重,权柄下移,虽设三公之位,而把一切行政大权归之于设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挥的尚书台。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尚书仆射一人,六曹尚书各一人,秩皆为六百石,分掌各项政务。以下设有丞、郎、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书台直接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从此,“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公)府”;“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但是到了东汉后期,有权势的大臣多加“录尚书事”的职衔,从而权柄再度下移,尚书台又蜕变为权臣专政的工具。
5.中和矛盾
光武帝爱好经术,深谙“中和”之道,并以此道化解了诸多矛盾,破解了一道道难题。即位之初,光武帝根据谶文任命平狄将军孙咸代理大司马,众人都不高兴。于是他就转而采取推举法,令推举可以担任大司马的人选。群臣推举的结果有两个人选,即吴汉和景丹。究竟怎样摆平这个关系,光武帝说:“景将军是北州的大将,是大司马这样的人选,但吴将军有贡献重大决策的大功,又严惩了苗幽州(牧)、谢尚书,他的功劳大。过去官制规定,骠骑将军的官职可以与大司马相互兼任。”
于是任用吴汉为大司马,授任景丹为骠骑大将军。这样以来二人及群臣都再没什么意见了。 在处理封建土地关系上,光武帝遵循的总原则是抑强扶弱。对土地所有者,他的主导政策是:宽容而又略加限制。在政治方面,他一方面采取给予大土地所有者政治权力,将其中的人才罗织到政权中加以管束;另一方面,他通过树立典范,引导大土地占有者,寻求新的、温和的、道德型的管理手段来缓和阶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