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文明源远流长,从最初出现文字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关于服饰的记载,有关服装的发明者却与其他的远古事物发明一样,都要归功于三皇五帝。若是以此将服装确定为三皇五帝所发明的,于认同真正的服装诞生于一万到五千年前。这不禁让人觉得好奇,距离今天几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以及几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人们会穿衣服吗?若是穿衣服,会有男女装的区别吗?
从考古发掘中,考古学家寻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西安半坡、浙江河姆渡等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在五六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已经开始利用天然材料编制织物。出现了原始纺织手工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以兽皮为基本材料的衣物。
从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的大量磨制骨器来分析,新石器时代的原始人已掌握了磨光和钻孔技术,制作出了骨针,用兽皮缝制衣服。这种原始的骨针长约八十二毫米,最粗处直径约三点三毫米,通体磨光,针孔窄小针头尖鋭。毫至少证实了距今大约两万年前后,原始人便已经能够用兽皮一类的材料缝制衣服,揭开了服饰文化的篇章。
有趣的是,当时的衣服大多以整张兽皮作披、围式“服装”,在还没有完全掌握鞣制技术前,原始人借助唾液,咬嚼的办法来软化兽皮。然后用石片的锋刃加以裁割,用骨椎、骨针缝缀成鹿皮衣、獾皮、狐皮衣。
联系到这一时期已经出现了钻木取火的扯索,爲避免猛兽利爪的伤害,人们效仿穿山甲这样有甲壳的动物,便用骨针配合树藤缝制出原始胸甲、并可能引导出日常服装。一方面保护身体不被动物侵犯,另一方面还有御寒,装饰的功用。
根据遗址发现的兽皮残骸,这个时期的衣服并没有出现男女区别。所有的衣服都以简单实用为第一要素,只是将兽皮软化裹在身上而已。而固定衣服的系带很有可能只是一条草绳,或者被切割为段的兽皮。
当时的男女服装上没有任何的区别,毕竟在那个还没有建立“道德价值”的年代,羞耻是不存在的,性别差异基本可以忽视。所有个体的存在都围绕着种族的生存繁衍而展开,过于繁琐多余的设计,只会浪费珍贵的兽皮,所以当时的男女服装只是从御寒的角度考虑,没有内裤内衣,下摆的设计也只是为了维持体温,而不是遮羞原因。
从遗迹骸骨发现的散布赤铁矿粉来分析,当时的人类服装主要区别是装饰。但和服装一样,装饰品并没有出现刻意的男女区别,原始人将动物骨骼磨成圆珠佩带于身,一时吸引异性注意取悦伙伴,二是祈求获得动物的力量,在下次捕猎获得更大的收益。
那些被磨制成圆形的石珠尽管非常原始,除打孔加工外,保持着自然形态,没有现代炫耀财富或者表示尊贵的观念。而随著时代的演变,这种闲来无事制作的首饰越来越多,工艺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那么把时间再往前推几万年,在旧石器时代的中期或更早时候,我们的祖先到底穿什么呢?
《白虎通史》这样描述,“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饥即求食,饱即弃馀茹毛饮血,而衣皮苇。”
在人类尚未掌握或正在掌握火的应用时期,“衣其羽皮”“而衣皮苇”,把自然形态的兽皮、鸟羽和草茅披围到身上,改善赤身露体的情况。当然这算不算衣服有待商榷。